本(12)日媒體報導:「領取超過五千元的年終獎金都要先扣2%的補充保險費」,健保局回應說明如下: 依照二代健保法第31條規定,被保險人領取服務單位所發放之獎金,當全年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時,針對超過投保金額4倍的部分,才需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相關資訊可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nhi.gov.tw/二代健保專區,或撥打健保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30-59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