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孕媽咪接受產前遺傳檢查,及早掌握胎兒健康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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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衛生署自74年起,即依「優生保健法」及「優生保健措施減免或補助費用辦法」,辦理與生育健康相關之遺傳性疾病檢查服務措施之建置及檢驗費用之減免或補助,以降低先天性異常兒之發生。根據國民健康局補助與生育保健相關之遺傳性疾病檢查案件顯示,96年補助34歲以上孕婦接受產前羊水染色體檢查之人數共計22,737人,受檢率達90%,相較於民國76年推行之初的1,197人,受檢率7.7%明顯提升,顯示在歷經多年之推展後,懷孕婦女對於產前遺傳檢查之重視度與接受度均有增加。
在檢查異常率方面,國民健康局表示96年接受產前遺傳檢查之34歲以上補助對象中,染色體異常數係佔所有異常數之49.3%,約為34歲以下(24.66%)之2倍,且異常樣態中,有70%是屬於染色體數目異常,包括:唐氏症(第21號染色體三倍體)、愛德華氏症(第18號染色體三倍體)、巴陶氏症(第13號染色體三倍體)、性染色體多倍體(XXY、 XYY、XXX)等。而上述經檢查結果發現疑似異常之個案,均可由採檢醫療院所逕行提供遺傳諮詢或轉介至全省11家經衛生署評核通過之遺傳諮詢中心,接受適切之確認檢查及諮詢服務。
健康局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國內之遺傳性疾病預防機制及檢驗品質之提升工作,讓國內每個寶寶都能健康成長;同時也再次呼籲:高齡孕媽咪,要善用產前遺傳檢查,掌握胎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