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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為了放鬆緊繃的肌肉,民眾往往會選用可以維持一定溫度的熱敷墊來達到治療目的,但您知道嗎?若未注意使用溫度以及時間,可能會造成燙傷或皮膚炎的傷害,反而得不償失!

  動力式熱敷墊為第一等級的醫療器材,是提供體表乾熱治療的電力醫用器材,可在使用時維持一定的溫度。在使用熱敷墊時應注意「三要四不」才能確保安全:
 要注意溫度:熱敷墊直接接觸到皮膚表面時,溫度應於45℃以下;若是熱敷墊與皮膚間隔著衣服或者毛巾,熱敷溫度可調高至50℃。
 要控制時間:進行熱敷的時間不能超過約15至20分鐘,否則可能會因為熱蓄積於體表而導致燙傷。
 要小心位置:皮膚較嫩的部位(如脖子),對熱的耐受度較低,因此需要注意使用熱敷墊的位置,以免燙傷。
 不使用於嬰兒及對溫度感覺遲鈍者(例如孕婦、糖尿病患等)。
 不於易燃環境下,或鄰近充滿氧氣及氧氣儲存設備旁使用。
 不以強力壓折及扭曲方式使用或收納熱敷墊。
 不以別針或其他金屬物品固定熱敷墊,以避免觸電。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您,在選購動力式熱敷墊時,請牢記「醫材安心三步驟,一認二看三會用」,「一認」認識動力式熱敷墊為醫療器材;「二看」購買前應看清包裝上是否有刊載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完整之標示內容,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品名等,並確認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等資訊;「三會用」使用前務必詳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才能夠正確使用。

  食藥署提醒您,如需查詢藥物許可證產品相關資料,可至食藥署網站之藥物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連結:食藥署網站首頁http://www.fda.gov.tw >業務專區>醫療器材>資料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使用醫療器材後,如發現品質不良之醫療器材,或因使用醫療器材引起嚴重之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衛生福利部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