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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為維護民眾健康,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積極精進非法添加物檢驗技術開發工作,因應食品摻加違法著色劑成分之管理需求,已初步建立應用液相層析高解析度質譜分析技術的新一代食品中著色劑檢驗方法,較現行公告檢驗方法聚焦鑑定8種國內准用食品著色劑,擴增至能精準鑑別46種著色劑成分,大幅提升我國食品檢驗管理效能,且該新興檢驗技術於105年1月至10月11日止,已應用在輸入食品邊境查驗工作,針對36批抽驗結果有疑慮或檢驗困難的輸入糖果及餅乾類檢體,鑑別出9件檢體含有我國未准用紅色三號(Azorubine)、莧菜紅(Amaranth)及酸性玫瑰紅B (Sulforhodamine B)等非法著色劑,成功阻擋違規產品流入國內市場,影響國人健康。 
我國食品添加物係採正面表列方式管理,其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訂有食用藍色一號、食用藍色二號、食用綠色三號、食用黃色四號、食用黃色五號、食用紅色六號、食用紅色七號及食用紅色四十號等8種人工合成著色劑,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鑑於人工合成著色劑品項繁多,且部分輸入食品曾被發現有摻加或製程帶入胭脂紅、薑黃色素、紅麴色素等天然色素的情形,這些天然色素成分複雜檢驗難度高,為有效管理,食藥署已積極研發食品中著色劑新興檢驗方法,以高精密的液相層析高解析度質譜儀分析,將原本只能鑑別8種人工著色劑的檢驗方法,一舉提升至能同時鑑別46種天然與人工著色劑。食藥署於今年度(105年)迄10月11日止受理36批抽驗結果有疑慮或檢驗困難的產品,即是使用此新興檢驗方法鑑別出9批產品含有非我國准用的著色劑成分,包括紅色三號、莧菜紅及酸性玫瑰紅B等,這些不合格產品均已依法辦理退運或銷毀,並未流入國內。 
食藥署秉持科學論證基礎,持續積極開發新興檢驗方法,以因應食品管理所需,並戮力把關國人飲食安全。食藥署強調食品中若經檢出非准用著色劑成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或1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9或52條規定處辦。業者輸入產品前,務必確認使用之著色劑或其他添加物成分符合我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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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聞稿附件_005866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