魴魚產品真真假假,業者應正確標示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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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魴魚的正式名稱為日本的(音同「地」)鯛(Zeus faber),又稱鏡魚、鏡鯧、海魴、馬頭鯛或多利魚等,常見於美食餐廳的菜單且廣受消費者喜愛,在日本也常製成生魚片食用,為高經濟價值的魚種。而低眼巨鯰(Pangasianodon hypophthalmus),又稱低眼無齒𩷶、低頭𩷶鯰或俗稱巴沙魚,為一種源自東南亞湄公河流域的特有鯰魚品種,屬於雜食性,生長快,多以養殖的方式大量生產,越南為主要產地。台灣市面上宣稱魴魚或多利魚的產品原料,主要來自越南進口。
低眼巨鯰的外觀像鯊魚,魚型呈流線修長,而魴魚外型呈橢圓形,最大特徵是體側中央有1個藍黑色圓斑,但因魴魚產品常以加工或料理的型式販售,不易從外觀分辨。進口業者應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之規定,正確申報產品資訊,違反規定者可處3至300萬元罰鍰。依同法第28條規定,販售業者應正確標示並揭露產品訊息,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違反規定者可處4至400萬元罰鍰等處分。食藥署已建立魚種DNA分子生物鑑別檢驗技術,可鑑別產品的標示符合性,強調業者應依前開規定正確報驗產品資訊及標示正確的品名,對其產品負責,保障消費者權益。有關檢驗方法可至食藥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4)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