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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有關報導部分大陸假牙製作業者,將國內牙科診所訂製之假牙材料,由貴金屬換成賤金屬,造成患者裝上黑心假牙,影響健康。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製作假牙材料屬醫療器材列管,而牙科診所為患者訂製客製化假牙,由於僅為單一病人適用,屬醫療服務之一環。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民眾前往牙科診所訂製假牙時,應注意診所及醫師是否合格?假牙材料是否領有衛生署醫療器材許可證?假牙安裝後是否有售後服務或保證?價格是否合理?以保障自身牙齒的健康安全。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亦提醒牙科醫師送製假牙時,務必考量牙體技術所是否符合牙體技術師法之規範,及瞭解牙體技術所製作假牙之材料,是否使用經衛生署核發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以確實為客製化假牙之安全有效性把關,保障病患健康。
依據藥事法第84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醫療法第108條規定,醫療機構使用含有未經查驗登記之醫材製作之假牙,將構成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就違反規定之診療科別、服務項目或其全部或一部之門診、住院業務,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