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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該局自100年1月1日接辦我國輸入食品邊境查驗業務起,對於各類外國輸入肉品之查驗措施皆相同,所有肉品不分牛、豬及家禽類等,檢驗項目皆包括萊克多巴胺等乙型受體素類藥物。
對政府宣示之「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管理政策,該局強調「牛豬分離」係指萊克多巴胺之核准使用或訂定殘留安全容許量,採取豬與牛不同之管理,而對於所有外國肉品,輸入時仍必須經過該局輸入查驗,查驗不合格者皆須依規定退運或銷毀,不得進入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