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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今(2008)年10月18日檢出屈公病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個案係53歲外籍男性,於10月16日從孟加拉來台工作,經機場發燒篩檢站篩出送驗並確認為屈公病個案。
疾管局為提升防疫層級,自2007年10月15日公告將屈公病納入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目前,台灣地區共有6例屈公病確定病例,皆為境外移入,且都是機場發燒篩檢檢出個案,分別來自印尼5例與孟加拉1例。
該局表示,屈公病(Chikungunya fever)是感染屈公病毒(Chikungunya virus)所引起。屈公病毒,最早是在1952 年從坦尚尼亞一位發燒病人的血清中分離出來。傳播鏈是經由「人-病媒蚊-人」的傳染,其傳播循環和登革熱或黃熱病類似。主要症狀為發燒、頭痛、噁心、嘔吐等,但更常見關節疼痛以致於無法站直,潛伏期為2-12天,平均3-7天,其病媒蚊包括埃及斑蚊及白線斑蚊。屈公病全球流行區域涵蓋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亞洲及南美洲的熱帶及亞熱帶區域,曾於東南亞流行的國家包括泰國、馬來西亞、印尼 、印度、斯里蘭卡、緬甸、菲律賓等。
該局呼籲民眾至東南亞旅遊、洽公,可穿著長袖衣褲及善用防蚊液,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而感染屈公病;回國後如發現身體不適請立即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以利醫師診斷並通報轄區衛生局所儘快展開相關防疫措施,以避免疫情擴散。有關傳染病相關問題,請撥打1922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服務專線洽詢,或請參閱該局網站: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