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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長期照顧司

隨著我國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失能、失智人口亦快速增加,對於長期照顧衛生福利部需求積極辦理全方位配套政策,衛福部自106年起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以實現在地老化為目標,截至108年10月長照服務涵蓋盛行率已達43.62%。長照政策也從居家式、社區式照顧,向機構住宿式照顧延伸,為老人提供完善的連續性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失能民眾與家庭完整的照顧。

繼「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躍升計畫」後,衛福部研擬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以提升既有住宿式機構之服務品質,化解為民眾詬病之住宿式機構品質之疑慮,穩定住宿式機構之營運規模並永續經營,進而吸引產業投入,維護住民受照顧權益。

該計畫已於108年12月12日奉行政院核定,衛福部預計於一週內公布,內容包括獎勵原則及對象、資格條件、獎勵標準及品質指標、各項指標查核點及監測方式等具體資料。計畫期程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計畫執行期間達成品質指標者,公立機構每年每床獎勵1萬元,私立機構(含公設民營)每年每床獎勵2萬元,每年每機構最高獎勵100床。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該計畫獎勵原則及標準審核後,對達成配合主管機關填報系統資料、改善公共安全、達到適當日常活動空間、照顧品質提升品質指標之機構,核撥費用給予獎勵,預估符合申請資格之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不含早療)、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約1,849家,每年所需經費預計為22.5億。

衛福部將按社會期待逐年增修指標,預計於112年達到品質精進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