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第008期 電子報
出刊日期:2015/04/17
出刊頻率:半年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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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01標題摘要
icon02 本會訊息
icon02 誰才是好醫生?
 
icon03 電子報專欄邀稿說明
icon03 精彩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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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03 爭議審議案件進度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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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01本會訊息

104年1月份臨時委員會議附帶建議,摘錄如下:
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第1項前段及第2項規定:「以不正當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醫療費用者,處以其領取之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之醫療費用二倍至二十倍之罰鍰;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前項規定行為,其情節重大者,保險人應公告其名稱、負責醫事人員或行為人姓名及違法事實。」,經查健保署業已配合二代健保資訊透明政策要求,依前開規定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違規情節重大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名稱、負責醫事人員或行為人姓名及違法事實等資訊,且一併公布違規處分類型,並分析統計資料,揭露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虛浮報健保醫療費用之相關資訊。

二、惟邇來本會審理健保爭議案件時,屢屢發現保險對象出借健保卡供他人到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接受健保門、住診服務或本身無該特定疾病而利用他人之檢查(驗)結果達到健保給付特定藥劑等濫用健保醫療資源之情形,保險對象該等不法行為,已嚴重侵蝕有限之健保資源,對公益的損害不下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虛浮報醫療費用。

三、爰建議健保署就保險對象詐領健保給付之違規案件,除依前開規定處以罰鍰或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外,研議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法規範要求下,適時揭露違法行為類型及次數等相關資訊,俾供各界瞭解檢視並重視此議題,同時教育保險對象避免觸法。

經健保署回復辦理情形,略為:
一、查保險對象之違規類型,較常見者為「冒用健保卡」,目前有3案函送司法機關調查審理中;另有「以彩色影印方式,偽造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計2件,地檢署及法院分別處以緩起訴及緩刑。

二、對於不當使用健保資源之保險對象,該署將適時就此違規態樣於健保說明會宣導或刊登於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以教育保險對象避免以身試法,共同珍惜有限之健保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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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01誰才是好醫生?

文/黃富源
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委員
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部榮譽主治醫師
台灣大學、台北醫學大學、馬偕醫學院醫學系兼任教授

忙碌的急診處,來了一個發燒、嘔吐、肚子痛的中年男病人。他身上帶了一張轉診單,上面寫著要求醫院做的檢查項目:像抽血、驗尿、糞便檢查、腹部X光攝影等等。

主治的A醫師看了之後,照單全收,表示會幫病人做,尚且親切地問:
  
「還有沒有漏掉甚麼?」
「對了,醫生,順便幫他做個肝臟機能和腹部超音波吧!」陪病的家屬順勢要求。

據說病人及家屬十分感激A醫師,稱讚不已。
隔天我知道這件事後,感到匪夷所思。因為我的觀點是:做太多不必要的檢查,不僅浪費醫療資源,也有可能對病人造成過多幅射之害與意外的感染哩!

又有一次,同樣在急診處。從外面的診所轉來一個七、八歲的男孩。由於咳嗽兩天且已開始發高燒,家長要求主治的B醫師驗血、驗尿、照胸部X光。

B醫師先為小朋友檢查喉嚨、耳朵、聽診肺部後,發現除了喉嚨泛紅之外,其它都正常,因此告訴家長只要驗血即可。然而家長不滿意,執意要照X光,這讓B醫師十分為難…;因為不必要的X光檢查除了浪費醫療資源之外,對病人並無好處。何必讓小朋友多接受一次輻射呢?

B醫師居然無法說服該家長,只好照了X光。結果當然是正常的。
在馬偕醫院新竹分院服務的兒科C醫師,曾經於臉書發佈了一篇感言。

內容提到有個三歲小男孩,在家不慎跌倒而送到急診處。家長要求為小朋友作「腦部電腦斷層攝影」(brain CT)。然而經過身體診察(physical examination)後,C醫師知道小朋友一切正常,又看到他精力充沛地跑來跑去,何況並無嘔吐現象,所以認為不必要作CT!

家長卻還是不放心,吵著要做,一直跟C醫師理論著。但他仍然相信自己的專業判斷。家長惱羞成怒,憤然離開。

一位臉書朋友(醫生)留言相勸:「家長既然不講哩,你就順著他算了,反而省事。受不必要輻射的是他的孩子啊!」

另一位則鼓勵C醫師:「你要堅持做對的事!」

C醫師雖然得罪了家長,反而有益病人。
我的好朋友L教授,在一家教學醫院服務。由於他是神經內科專家,常常有醫生請他會診。

他曾經告訴我:有一位中老年的男性病人,經轉介去找他。L教授花了15分鐘詳細詢問病史(history taking),又用5分鐘做身體診察(physical examination),再花15分鐘做神經科檢查(neurological examination)。結果他的判斷是這位男士沒有神經方面的問題。

然而這位先生的反應卻是:
「L教授,您還沒有幫我做檢查哩!」
L教授啼笑皆非。病人居然以為他前面仔細做的都不是檢查,而要做腦波(EEG)、X光和CT才算數!

近十多年來,病人自主意識增強,醫療糾紛頻傳。有些醫師為了省事,凡是病人的要求只好來者不拒。但在我看來,就以上數例而言,C醫師和L教授才是好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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