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職務名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單位 心理健康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公衛、心理、醫事相關、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三、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四、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1.心理健康政策相關業務
2.心理師法相關業務
3.心理健康中長程施政計畫管考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4/09/26 ~ 2024/10/07
報名日期 2024/09/26 00:00 ~ 2024/10/07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0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113年11月14日以後之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9月1日止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一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4,28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3、童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99、王科長。
八、備註:本職缺係本部人員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時,受聘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