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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徵才單位 心理健康司
職系
職等
辦公地點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甄選名額 1
應徵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以下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心理、諮商輔導、職能治療及社工等相關科系尤佳),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體合作精神。
四、具精神衛生行政、精神醫療或公務機關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擔任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緊急精神醫療業務相關會議安排、會前聯繫、資料彙整及紀錄製作等行政事項。
(二) 協助辦理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教育訓練規劃及推動相關業務。
(三) 協助辦理緊急精神醫療業務跨網絡資源之協調及合作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刊登日期 2024/12/05 ~ 2024/12/16
報名日期 2024/12/05 00:00 ~ 2024/12/16 23:59
甄選日期
附檔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696蘇小姐。
甄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