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一、民國87年行政院曾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但由於部分爭議未能獲得共識,至今仍未排入立法院三讀程序,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進行相關法制研究,並於台北、高雄辦理2場次「我國是否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論壇,論壇將聚焦於「臺灣需要社會福利法人嗎?」、「我國社會福利團體協議制度何去何從?」、「我們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嗎?」等3大相關議題,邀請社會福利領域先進共同討論我國社會福利的現況與未來。

二、論壇相關資訊如下,請擇一場次踴躍參加:

  • (一)北部場次:

1、時間:108年10月17日(星期四)09:00-16:00
2、地點: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3樓1301多媒體教室

  • (二)南部場次:

1、時間: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09:00-16:00
2、地點:高雄蓮潭國際會館102會議室

三、論壇議程資料及交通地圖詳如附件,參與人員將依實際參與場次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活動日期
1.北部場次:108年10月17日(星期四)09:00-16:00
2.南部場次: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09:00-16:00

活動地點
1.北部場次:臺灣大學法學院霖澤館3樓1301多媒體教室
2.南部場次:高雄蓮潭國際會館102會議室

參加對象:社會福利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各地方政府社政同仁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

活動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53-1941
聯絡信箱:sfaa0095@sfaa.gov.tw
報名網址:http://pa.ntu.edu.tw/News_Content_n_15075_sms_24213_s_50594.html

相關檔案

  1. (附件)報名資訊-本署訂於108年10月17日及24日辦理2場次我國是否需要社會福利基本法論壇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