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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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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於民國107年5月2日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名稱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並修訂相關條文,其中該法第8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其製造場所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GMP),而衛生福利部亦於民國108年6月25日公告,應符合化粧品GMP之化粧品種類分階段實施時程,並自同年7月1日生效。因此,為使業者瞭解後續化粧品GMP推動方向,本說明會邀請食品藥物管理署及化粧品GMP專家代表,說明化粧品GMP政策與法規重點等,協助業者應用於實務作業以因應與符合相關規定。

活動日期:109年7月23日、30日、31日
活動地點:

  • 7月23日國立中興大學社管大樓B1大演講廳
  • 7月30日國立台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
  • 7月31日高雄國際會議中心603會議室 

參加對象:化粧品製造廠為優先錄取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學名藥協會

活動聯絡人:陳承辦人
聯絡電話:(02)2531-4389
聯絡信箱:contact@tgpa.org.tw

報名網址:http://www.tgpa.org.tw/page/news/show.aspx?num=4642&kind=1&page=

相關檔案

  1. 報名簡章、議程表及交通資訊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