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前身行政院衛生署依93年代孕公民會議達成「不禁止,但有條件開放」共識後,研議修法開放代孕生殖,召開20次以上專家會議,惟社會難達共識。另為因應108年5月24日施行之「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以及邇來部分民間團體建議開放未婚女性及女同性配偶施行人工生殖,本部迄今召開20次專家會議,基於各界對前述修法議題正、反意見均有,爰召開本公聽會,廣徵社會各界意見,以作為人工生殖法修法之參考。
活動日期:第1場次113年2月27日、第2場次113年3月底
活動地點:第1場次於臺北市立大學公誠樓2樓第2會議室、第2場次未定
參加對象:受邀出席之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委員、草案相關政府機關、法律專家、醫學、兒權、婦權、同性平權、倫理及宗教等相關領域之民間團體。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聯絡信箱:public@hpa.gov.tw
相關連結:「人工生殖法修法議題」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