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對Avastin(成分為bevacizumab)與太平洋紫杉醇(Paclitaxel)併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之再評估結果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bevacizumab成分藥品許可證共2張,包括「癌思停 注射劑」及「癌思停 注射劑 (瑞士廠)」,用於治療轉移性大腸直腸癌、轉移性乳癌、惡性神經膠質瘤(WHO第4級)-神經膠母細胞瘤及晚期、轉移性或復發性非鱗狀非小細胞肺癌。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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