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9日24時起逐批查驗進口牛肉
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此逐批查驗措施適用範圍與對象,為自100年起曾檢出乙型受體素違規之輸出產地之牛肉產品類別。至於未曾檢出乙型受體素違規之輸出產地之牛肉產品,則維持法規規定的一般抽驗率,但只要在輸入查驗或市售監測中發現有違規者,則亦將提高邊境查驗率。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宣示,已調整邊境查驗量能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將全力投入此一逐批查驗管理措施;並再次強調,所有輸入食品皆應符合食品衛生相關規範,不符合我國食品衛生安全相關規定之產品一律不得輸入,並應依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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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