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制度試辦全面起跑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制度之改變,除醫療鑑定外,新增需求評估,需組成團隊執行後,再核發身心障礙證明。衛生署已規劃完成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之標準及流程,新制鑑定標準將於6月前公告。
為使新制與舊制順利轉換,衛生署與內政部自100年中於全國試辦新制身障鑑定及需求評估制度,目前全國已有192家鑑定醫院參與並完成約5,500人之試辦。經檢討後,為便民簡政,除原有醫療鑑定機構仍將分別進行鑑定,再交社政團隊執行需求評估之流程外,將於開辦後在全國22縣市同時提供新制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整合作業之選擇。各縣市將至少有一家醫院採預約制受理單一窗口之醫療鑑定與需求評估,目前已有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仁愛院區、松德院區,及台中市童綜合醫院參與單一窗口整合流程之試辦。
立法委員楊玉欣委員於仁愛院區以1小時餘完成鑑定及需求評估後,更以受鑑定者之身分提出具體改善建議,使未來新制身障制度更趨完備,更符合身障者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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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