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監控,強力掃蕩違規廣告
分析違規廣告監控數據發現:產品型態,以食品514件佔59.8%為首,化粧品158件佔18.4%次之;宣稱效能類型又以「減肥瘦身」、「美膚美容」、「心臟循環」功效分據前3名,上開查獲涉及違規之廣告,目前皆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另統計,100年全年,衛生機關處分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廣告共7,894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18,905.6萬元。
依食品藥物管理局統計資料顯示:電視涉違規廣告之商品以「健康新胺」查獲52次居首,「黃金牛蒡」查獲39次次之;電台涉違規廣告商品「3號維他肝」及「血力旺」各查獲7次最多,「靈菇精」查獲6次居次。是類廣告除由衛生機關處分違規廣告之託播業者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亦協助進行行政指導,以促使違規廣告儘速停播。
在食品藥物管理局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合作下,廣告違規率業由99年1月之13.9%,降至100年12月之4.95 %,未來衛生機關仍將持續努力,加強查緝違規廣告,課予違規業者合於利益之處分,此外,亦再次呼籲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食品藥物管理局並歡迎民眾善用0800-285-000檢舉專線,協助衛生單位監聽及檢舉疑似違規之醫藥食品廣告,共同打擊違規廣告,淨化視聽空間,保障國人就醫、用藥、美容、飲食之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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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