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使用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imesulide成分藥品需特別注意肝功能與相關注意事項
含nimesulide成分藥品屬於第二型環氧酶抑制劑(COX-2)類之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SAIDs),臨床上用於治療急性疼痛緩解,衛生署核准之許可證共有4張,皆屬於醫師處方藥品。
該藥品導致嚴重肝毒害之案例,大多發生於服藥後數週甚至數個月,然而該藥品較其他非選擇性之NSAIDs導致腸胃道出血之不良反應較少,因此特別提醒,該藥品使用不應超過15日,病人使用nimesulide藥品後,如出現厭食、噁心、嘔吐、腹痛、倦怠、暗色尿等或出現肝功能指數不正常者,就不應再繼續使用。由於國內曾有導致嚴重肝功能受損之嚴重不良反應案例,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療人員及病患注意。經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疑似nimesulide成分藥品引起不良反應之通報共有72件,其中與肝毒性相關通報共6件(通報症狀為急性肝炎4件、肝功能指數異常2件),並無導致死亡或危及生命之通報案件。自衛生署97年公告限縮使用並加刊警語後,則無新增與肝毒性有關之通報案件。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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