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國人申請健保重大傷病證明及醫療利用情形
重大傷病證明領證數及疾病排行
99年健保重大傷病證明領證人數820,505人,約占保險人口之3.56%,較去年增加37,384人,成長4.7%,領證卡數較98年增加40,424張,成長4.8%,其中癌症領證數最高397,403張,占率45.6%,次之為慢性精神病207,667張,占率23.8%(領證數前10大疾病別表如附表一)。
醫療利用情形
一、99年健保重大傷病醫療費用總計1,426.99億點,較98年增加48.9億點,成長3.55﹪,其中門診費用745.01億點,較去年增加49.41億點,成長7.10﹪,住診費用681.99億點,較去年減少0.5億點,負成長0.07﹪(各類疾病醫療費用前5大詳如附表二)。
二、全年每人醫療費用平均最高為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血友病)272萬餘點,約為國人平均費用120倍,每一呼吸器患者平均費用約為31.3倍,每一洗腎患者約為26.4倍,每一癌症患者約為6倍;又若以國人每人全年平均應收保險費(含投保單位及政府補助)14,988元計算,一名血友病患者醫療費用,係由182位民眾保險費所支應(詳如附表三),健保局表示:此種互助的精神彰顯了健保核心價值。
重大傷病證明申請及使用說明
健保局表示,重大傷病證明核發目的是為減輕罹患重病須長期積極醫療者之醫療費用負擔,保險民眾經醫師診斷符合衛生署公告之重大傷病範圍疾病即可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後核發證明,於有效期間就醫該疾病可免繳部分負擔費用,相關申請規定可由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nhi.gov.tw/)取得,或就近洽健保局分區業務組或免付費電話服務(0800-030-598)詢問,健保局網址及轄區業務組電話提供服務資訊詳如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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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