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運用有限資源 協助弱勢補助健保費
健保局說明,98年間全球經濟遭逢金融海嘯衝擊,政府以菸品捐部分收入分配之經費,適時提供短期經濟弱勢民眾1/2或1/4自付健保費補助,以減輕他們的家庭經濟負擔,不會因為短期失業或經濟因素繳不起健保費而得不到健保的照顧,適時發揮穩定社會力量。
另外配合修正完成的社會救助法,將自100年7月1日起擴大補助中低收入戶1/2自付健保費,健保局將採不重複補助原則。囿於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預算有限,為使有限的資源得以真正協助經濟弱勢者直到納入社會救助體系,除原已核准補助之民眾約 63萬人,可持續受補助到滿1年為止,此外,新申請個案的條件如下:
一、申請人的健保投保金額未達25,200元。
二、申請人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未超過6%者。
三、申請人全家人口全年利息收入未達6千元。
四、申請人全家人口全年利息和公司股東分配之股利、合作社社員分配之盈餘,合計未達1.2萬元。
五、申請人全家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未達戶籍所在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者。
若有家庭經濟困難但不符合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條件的民眾,仍然可以利用健保其他協助措施,如紓困貸款、愛心轉介等。有需要的民眾請撥打健保局諮詢服務電話:0800-030-598,該局將會提供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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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