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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衛生單位於2010年11月4日發布藥品回收訊息,嘉倫製藥廠回收兩款共16批藥劑製品,包括9批「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及7批「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回收原因為在一瓶「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瓶內發現一些玻璃碎屑,因此該公司自主回收上述批號產品。
「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及「珮夫人特強治咳露N10(焦糖味)」為治療傷風及咳嗽劑,經查國內並未核准嘉倫製藥廠製造之該等藥品。亦即該等回收藥品並未進口國內,請民眾放心。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