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針對越南之花生糖採取最嚴格之管控措施
邊境查驗不合格之越南花生糖均未進入國內,經查8月起迄今 3批不合格產品分別來自該國之2間製造商,HAILONG IMPORT EXPORT CO.,LTD.以及TRANG GIA PHAT CO.,LTD。食品藥物管理局已要求相關進口商暫停販售該製造廠之花生糖產品,並責成進口商所在轄區衛生局,監督進口商說明相關貨品流向並進行抽樣檢驗黃麴毒素。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年上半年度執行後市場監測計畫,針對花生糖產品共抽驗135件,其中5件檢驗不符合規定,已由轄區衛生局依法處辦。今年下半年度之後市場監測計畫目前正在執行中,將會針對越南進口花生糖加強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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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