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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民眾食用農產品之安全,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農藥檢驗室共同合作,執行99年度市售及包裝場農產品殘留農藥監測計畫。9月份第二次檢驗共抽驗農產品121件。結果有8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6 %),不合格農產品之檢出情形及採樣地點如下表,已立即通知衛生局追查來源,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1. 小黃瓜1件:亞滅培(Acetamiprid)0.02 ppm(不得檢出),新竹縣。
2. 芹菜1件:達滅芬(Dimethomorph)0.12 ppm(不得檢出),新竹縣。
3. 青椒1件:亞托敏(Azoxystrobin) 0.02 ppm(不得檢出),新竹縣。
4. 葡萄1件:可尼丁(Clothianidin)0.09 ppm(不得檢出),彰化縣。
5. 豌豆莢1件:得克利(Tebuconazole)0.03 ppm(不得檢出),彰化縣。
6. 小黃瓜1件:亞滅培(Acetamiprid)0.16 ppm(不得檢出),臺中市。
7. 茶葉1件:貝芬替(Carbendazim)1.43 ppm(1.0 ppm),南投縣。
8. 甜豆1件:得克利(Tebuconazole)0.03 ppm(不得檢出),臺中縣。
建議消費者在選購蔬果時,最好選擇具有良好信譽之商家產品,如CAS或/及吉園圃標誌者,以確保飲食安全。蔬果清洗時,先以水沖洗蔬菜根部,將根摘除,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之後再沖洗二至三遍,有助於去除殘餘之農藥。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