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具療效 均衡飲食保健康
具有保健功效之食品經向衛生署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通過審查後取得「衛署健食字號」或「衛署健食規字號」及健康食品標章(小綠人標章),得依審查認可之科學驗證宣稱功效;未經核准者不得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亦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或健康食品所具有之保健功效。目前衛生署核准之健康食品共有180項,其產品名單、產品資訊(包括原料成分、製程、保健功效成分含量、核可之保健功效敘述、攝取量及其注意事項、安全及保健功效評估資料等),已公布於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http://www.fda.gov.tw 首頁 > 業務專區 > 食品 > 食品查驗登記管理 > 健康食品)供民眾參考。
消費者於選購健康食品前務必『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並且仔細『看』-閱讀包裝上之「標章及核准字號」、「警語」、「注意事項」、「建議攝取量」及該產品「保健功效」之實質意涵,食用前請務必『聽』-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食用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健康食品。同時,食品非藥品,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療效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消費者,良好的飲食習慣是健康的基礎,而良好飲食習慣不外「均衡」二字,各種食物均有不同種類及含量的營養,最好能廣泛的選擇食物,以達到均衡的目的。因此該局鄭重呼籲,一般人平時若能均衡攝取各類飲食,已可獲得足夠的營養,無需特別補充,更無需大量攝取,以免造成身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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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