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使用orciprenaline sulphate藥品治療氣喘或支氣管痙攣,應注意心臟方面之副作用,並將針對該成分藥品進行再評估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orciprenaline sulphate成分之單方製劑許可證共有28張(詳如附件),所核適應症為「氣喘及支氣管痙攣」。衛生署曾於90年4月2日及91年5月16日公告該成分藥品仿單及刊載事項標準化,將心跳過速之心律不整、肥大阻塞性心肌病變、心跳過速者列為該藥品之「禁忌」;並於仿單之「副作用」刊載心臟方面之不良反應;同時於「注意事項」加強刊載,提醒倘若病人近期內曾有心肌梗塞發作、嚴重心臟器質性或血管障礙時,醫師宜審慎評估病人使用該藥品之益處超過其危險性時才可處方該藥品。復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疑似使用含orciprenaline sulphate成分藥品而發生心臟方面之不良反應之通報案例共3件,心跳過速1件、心悸2件。雖然該些不良反應症狀均已刊載於藥品仿單中,但因為個案同時使用其他藥品,因此不良反應症狀與藥品使用之關聯性尚無法確認。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儘速彙整相關資料後進行再評估,同時提醒醫師在食品藥物管理局未進一步公布評估結果之前,為病人處方orciprenaline sulohate成分藥品時,應謹慎評估病人用藥之風險效益,同時嚴密監視病人用藥後的心臟方面的風險。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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