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含長效型乙型交感神經致效劑(Long-acting beta-agonists,LABAs)單方成分藥品不得單獨使用於治療氣喘症狀
我國衛生署核准含有Salmeterol成分之單方製劑藥品許可證有2張;含有Formoterol成分之單方製劑藥品許可證有5張,但未核准含Arformoterol成分之藥品許可證(詳如附件)。另查該等藥品仿單已加註相關警語,如「需要使用長效β2協同劑治療之氣喘患者,亦應持續接受適當之類固醇進行抗發炎治療。且不應用於治療嚴重氣喘的惡化」、「單獨使用可能會增加氣喘相關死亡風險,所以治療氣喘病患時,只有當其他氣喘控制藥物(如:低/中劑量的吸入性皮質類固醇)無效時,才能加入作為治療」等。至於該等成分藥品單獨使用可能會增加病患氣喘症狀惡化之風險,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儘速蒐集國、內外相關安全資訊,進行再評估。
衛生署前於96年12月4日、97年12月16發布新聞稿,提醒使用含LABAs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醫師,該等成分藥品可能會增加氣喘相關死亡風險,所以治療氣喘病患時,只有當其他氣喘控制藥物(如:低/中劑量的吸入性皮質類固醇)無效時,才能加入該類藥品做為治療。不適用於那些使用吸入性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吸入性皮質類固醇或是以其他控制藥物間歇併用短效型支氣管擴張劑即能控制良好的病患。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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