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巴金森氏症治療藥物多巴胺促進劑可能引起衝動控制障礙之不良反應
多巴胺促進劑(dopamine agonist)是治療巴金森氏症(Parkinson’s disease)之藥物之一。多巴胺(dopamine)是一種神經傳導物質,製造多巴胺之細胞退化,導致多巴胺分泌不足可能導致Parkinson’s disease,致使患者動作不協調,四肢顫抖或情緒異常等症狀,因此醫師多以多巴胺促進劑處方治療巴金森氏症病患,以補充其不足之多巴胺。
衛生署曾於96年12月10日發布新聞稿並行文各醫療機構、相關醫學會請其轉知所屬會員,提醒醫師為巴金森氏症病患處方多巴胺促進劑時,應審慎評估其用藥之風險效益,並告知病患,服藥後可能出現之副作用,倘若出現強迫行為等之副作用宜儘速回診處方醫師。
常用於治療巴金森氏症之多巴胺促進劑為ropinirole hydrochloride、pramipexole及pergolide mesylate,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該等成分之許可證詳如下表。經查,該等藥品仿單中均已載明「…以dopamine作用劑治療巴金森氏症患者,特別是在高劑量下,曾有增加性慾及產生病態性嗜賭之報告出現,一般為可逆現象,只要降低劑量或停藥,此副作用大多會消失…」。
經查,國內目前尚無前述不良反應之案例,食品藥物管理局仍會加強監視dopamine agonist類藥品之用藥安全,並提醒藥商加強該類藥品可能出現之不良反應訊息之提供並嚴密監視。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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