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使用含promethazine HCl注射劑之用藥安全資訊
經查,目前衛生署所核准含promethazine成分的注射劑型藥品許可證僅1張,於97年10月核准,許可證字號及品名為衛署藥製字第049736號「普樂達注射液」,但目前國內尚未開始製造及販售。衛生署前已於98年9月23日發布新聞稿,提醒醫療人員使用該成分注射劑時,最好採用深部肌肉內注射,且注射該藥品時應注意血管外滲漏情形,小心避免導致注射部位周圍的組織損傷,並請持有該成分藥品注射劑許可證之廠商,進行仿單內容變更。該藥廠已於99年2月變更該產品仿單內容,於「用法與用量」加註「深部肌肉注射」,「注意事項」刊載「注射本成分藥品時應注意血管外滲漏情形,小心避免導致注射部位周圍的組織損傷,本藥禁止使皮下注射」等警語。食品藥物管理局亦將請該廠商重新檢視仿單內容之完整性,加刊相關警語。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加強宣導並教育該藥品正確使用方式,以提升病患用藥安全。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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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