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治療痤瘡藥品isotretinoin(A酸)應小心監視其不良反應
經查衛生署核准含isotretinoin成分口服藥品許可證共3張,所核適應症為「傳統療法無效之嚴重痤瘡」。基於該藥品有致畸胎之風險,也可能引起肝轉胺?、三酸甘油脂或膽固醇可逆性升高等不良反應,所核准該藥品之說明書中已刊載服用該藥品可能肝轉胺?、三酸甘油脂或膽固醇可逆性升高或致畸胎等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亦載明「患者應於治療前及開始治療一個月後檢查肝功能,其後每三個月檢查一次,該藥品禁用在肝功能不全、維生素A過多症或血脂肪過高的病患」、「…曾在無腸道疾病史的病人中引發發炎性腸疾病的報告」。另外依健保給付規定,應有皮膚專科醫師資格始可開立該藥,病患需於同意書簽名,同意書上載明:「女性患者在服用isotretinoin 口服製劑之前的四個星期,治療期間及停藥後至少4 個星期內,必須使用有效之避孕方法」之訊息,提醒民眾。
衛生署曾於94、95年發布新聞提醒醫師及病人服用isotretinoin應嚴格進行避孕措施並檢視肝功能及血中膽固醇與三酸甘油脂濃度,亦要求藥商加強衛教訓練。由於isotretinoin成分藥品可能導致之不良反應多與劑量有關。全國藥物不良反應資料中,有17例疑似因服用isotretinoin成分藥品引起不良反應之通報,通報症狀為皮膚乾燥、眼睛癢或輕微肝功能指數升高,經停藥後症狀緩解,無腸炎或腸道出血之不良反應通報案件。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皮膚專科醫師為病患處方口服isotretinoin成分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風險與效益,病患亦需仔細研讀使用說明書及病患須知,遵循醫師處方服用該藥品,以確保用藥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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