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療人員及婦女使用避孕藥使用小心監測血栓形成之風險
荷爾蒙類避孕製劑可能增加凝血?原及第七、八、九凝血因子,降低抗凝血酵素III,增加正腎上腺素誘發的血小板凝聚能力,因此可能有導致栓塞及血栓疾病之風險,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避孕之婦女應經醫師診斷後,依據醫師處方用藥,用藥期間如果有不適情形,應尋求原診斷醫師評估亦須作詳細觀察等內容。為了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衛生署曾於93年4月13日發布「女性避孕貼片新藥上市,衛生署提醒消費者使用注意事項」,後於94年7月19日、97年1月21日再發布「衛生署提醒使用女性避孕貼片藥品應小心血栓之副作用」、97年4月25日、98年9月29日發布避孕藥品相關新聞,持續提醒女性朋友,使用荷爾蒙類藥品避孕需注意血栓之風險,如有血栓、栓塞及其他血管疾病、高血壓、肝臟贅瘤、生殖器官癌症及乳癌、有先兆之偏頭痛、黃褐斑之婦女不宜使用。醫師為病人處方該類藥品時需注意病患是否有前述血栓性栓塞疾病史,並小心偵測其可能發生栓塞、血栓及其它血管疾病之不良反應。為確保用藥安全,該類藥品應經合格婦產科醫師診斷後,依病患個別情形處方給藥,用藥期間亦須作詳細觀察,切勿自行購買使用。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這類藥品均屬需由醫師處方使用,因此依據藥害救濟法之規定,處方用藥非經醫師處方自行使用而發生藥害,將無法獲得藥害救濟。另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所通報之症狀多為噁心、嘔吐、皮膚癢或生理期不順等,尚無疑似因使用荷爾蒙類避孕藥引起栓塞之通報案件。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食品藥物管理局將加強口服避孕藥品之安全監視,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