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紅血球生成素(Erythropoeisis Stimulating Agent)之用藥安全資訊
經查,衛生署核准紅血球生成素藥品許可證共28張(10張主成分為darbepoetin,18張主成分為epoetin alfa),且所核准藥品說明書中已載明「…腎臟病患者,血紅素濃度值必須控制在12 g/dL 以下以避免心血管的併發症,…當血紅素濃度值超過12 g/dL ,應調降劑量…」。並且衛生署曾於95年11月17日及96年3月15日發布新聞,提醒醫師為病人處方紅血球生成素,應謹慎監視其血紅素濃度及其安全相關資訊。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提醒醫師及醫療人員,為病人處方該藥品時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1)使用ESA期間應謹慎維持病患之血紅素濃度於10~12 g/dL;當調整治療劑量時,應每星期檢測血紅素濃度2次,並持續2~6星期;當病患血紅素濃度在任何2星期內增加1 g/dL時,應調降病患治療劑量。(2)對於慢性腎衰竭病患(Chronic renal failure, CRF),開始以ESA治療後每星期應檢測血紅素濃度2次。(3)對於癌症或以zidovudine治療的HIV患者,自開始以ESA治療後每星期應檢測血紅素濃度1次。(4)對於有心血管疾病或高血壓病史者,使用ESA治療期間應嚴密監視其血壓指數。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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