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目前僅核准硼中子捕獲治療設備用於執行藥品臨床試驗
按藥事法及醫療器材管理辦法之規定,硼中子捕獲治療(BNCT)設備係屬醫療器材,應由藥商檢附該設備之相關學術理論依據研究、國內臨床試驗報告等技術性資料,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該設備之安全性及醫療效能,並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用於常規放射治療業務。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建議有意願參與藥物臨床試驗之民眾,應先經醫師評估自身狀況是否合適,並詳閱受試者同意書所列相關注意事項,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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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