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花生製品之黃麴毒素含量皆符合衛生標準
年關將至,為維護民眾食用年節食品之安全,該局執行99年度食品品質調查計畫,委由全國18個縣市衛生局至各轄區內傳統市場、超級市場、量販店或食品商行,抽驗花生製品79件,包括花生糖(含花生酥、花生角)72件及粒狀花生7件,於99年1月18日至1月22日送至該局檢驗黃麴毒素B1、B2、G1及G2,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附件)。
長期攝食污染黃麴毒素食品可導致肝臟傷害,引起厭食及生長緩慢等症狀,累積量多時也可能致癌。本次抽驗皆合格,該局仍請消費者選購花生製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之產品,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而製造廠商亦應選購優良之花生原料進行加工,避免使用廉價之次等原料,同時注意原料及半成品儲存時之溫溼度,如此才能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消費者之權益及本身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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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