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再次呼籲醫師及病患使用第二型糖尿病治療藥物(梵帝雅膜衣錠)應嚴密監視可能之副作用
衛生署前亦曾於96年3月12日、5月22日、7月31日、8月15日、9月13日、10月26日及11月15日發布新聞,持續提醒醫師及病患應小心使用該藥品可能出現之不良反應,以期降低病患用藥風險。同時衛生署評估TZD類藥品之風險效益後,也於96年9月11日公告TZD類藥品之仿單應加刊心臟風險相關警語,且應於97年1月15日以前完成仿單更新作業。
根據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過去十年來有43件疑似使用該成分藥品後出現輕微血糖過低或輕微肝功能指數升高等不良反應,只有一件嚴重不良反應,但其因果關係無法確立。未來衛生署將密切注意國外更新的研究報告,也會要求藥商提供相關試驗或研究資料,進行風險效益再評估,再決定下一步動作。衛生署除嚴密監視國內、外有關該藥品之安全資訊外,再次呼籲醫師為糖尿病患者病患處方該類藥品時應謹慎評估其用藥之風險與效益,整體心臟衰竭狀態第3 級或第4 級(紐約心臟協會『NYHA』Class III 或IV cardiac status)的病人禁止使用該藥品。另已知有心臟疾病或是屬於心臟病發作高危險群之患者,亦請主動告知其主治醫師,以利主治醫師用藥評估。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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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