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再度重申積極管理、嚴格把關進口茶葉,不容許虛偽不實之標示
另針對茶葉的產品標示為達消費者之需求,以保障國人飲食權益。針對原產地之認定,則依據依據財政部關稅總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會銜公告之「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辦理。本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亦已於2月份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第一次研商會議,並已達成初步結論,3月初將針對業者召開說明會,未來針對二個或二個以上國家進口之原料混合而成產品,將要求於外包裝標示其產地,以提供消費者更明確之資訊。
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未來仍會持續加強進口食品檢驗及輔導業者產地標示。有關檢驗不符合規定之產品資訊,均公告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民眾可上網查詢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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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