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局研議採用總極性化合物快速檢測儀器作為油炸油品質管理及稽查
行政院衛生署為積極及有效管理油炸油品質及使用情形,於去(98)年9月9日已發函各縣市衛生局及餐飲相關公會,以酸價做為初步篩選及簡易管理油炸油之換油指標。當酸價試紙判定超過2.0 者,即要求業者立即換油,並抽驗油品送實驗室檢測總極性化合物含量。因油炸油中之總極性化合物係油脂經加熱裂解或聚合作用所產生,其含量多寡為影響國人身體健康之重要因子。因此,行政院衛生署亦於去(98)年9月11日規定,油炸油之總極性化合物含量達25%以上者,將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規定,應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0條規定處辦。
本局仍將持續嚴格監督餐飲業者做好油炸油之管理,如查獲違規,將予以重罰,以保障民眾外出飲食之衛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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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