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說明有關瑞士Sanofi/Bristol-Myers Squibb SA回收CoAprovel 150/12.5及Aprovel 150各一批,國內並未進口
經查衛生署核准衛署藥輸字第022551號安普諾維膜衣錠150公絲(APROVEL 150MG FILM-COATED TABLETS)及衛署藥輸字第023266號 可普諾維膜衣錠150公絲/12.5公絲(COAPROVEL 150MG/12.5MG FILM-COATED TABLETS),核准適應症為「本態性高血壓之治療」,廠商為賽諾菲安萬特股份有限公司,復查該回收批號並未進口國內,因此請民眾放心,該回收藥品並未進口國內。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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