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具國際規範-衛生署把關制訂安全管制項目及限量
我國對食品添加物在食品中之使用範圍限量及其規格標準,均依照國際規範制定,對於食品添加物之規格標準,並非正面表列規定,各國際組織及先進國家均僅針對特定須管制指標項目,訂定限量規定,未定限量者表示非該類添加物之主要管制項目,如有驗出,依據風險評估原理決定其管理措施。
矽酸鎂(濾油粉)不是供人直接食用,僅用於協助過濾油脂雜質,並具有不溶於油之特性。國際間對於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之管制項目,係依據該添加物之來源、所含成分、使用用途,評估其中可能影響品質或對人體產生危害之項目加以訂定。現行國際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及美國等均未訂定砷在矽酸鎂中之限量規定。
依據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實驗結果,其分別以油炸油添加高量(25%)矽酸鎂類濾油粉浸泡18小時,以及180℃高溫油炸油加入2%矽酸鎂類濾油粉重覆進行高達20次過濾後,油炸油中均未檢出含砷。
現行我國矽酸鎂之規格標準與國際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所訂之標準完全相同,矽酸鎂係由天然原料加工製成,可能存在微量之砷,近來衛生單位抽驗市面上業者使用之矽酸鎂類濾油粉產品砷含量為0.05ppm~0.06ppm,珍珠岩粉類助濾粉產品砷含量為0.14ppm,其數值低。經專家討論決議,目前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矽酸鎂為油炸油檢出砷之來源,應無禁用之必要。然,為避免濾油粉被業者錯誤或超量使用,衛生單位應確實輔導及稽查業者確實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正確使用濾油粉。衛生署已立即責成地方衛生局加強稽查與抽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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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