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價係依市場價格調整,節餘用於擴大民眾用藥及提升用藥品質
對於屬臨床治療不可或缺或無替代藥品的必要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例如治療糖尿病的胰島素、預防血栓的warfarin、黏多醣症治療藥等,在此次藥價調整作業時,則不予調整,以確保該類藥品之供貨穩定,維護病人之用藥權益以及臨床治療選擇。
另對於一些已納入健保給付,而先前因健保財務之不足,致無法全面開放的藥物,由於此次藥價調整將可緩和藥費支出的成長,健保局針對各界反映應放寬給付之藥品,於收集相關實證醫學資料,提醫、藥專家會議評估後,予以適度放寬,使醫師在處方時有更多的選擇,進一步嘉惠病患,並減少民眾自費醫療的負擔。初步研擬放寬之藥品類別包括:癌症治療之標靶藥物及化療輔助藥物、B、C肝炎及H1N1之抗病毒藥物以及降血脂藥物。
另為提昇製藥品質,讓國內藥廠與國外標準一致,以利本土藥品打開外銷管道,健保局對於製造時使用經嚴格管控、規格一致的原料藥、製藥過程符合國際公認的藥品優良製造規範(PIC/S GMP)、或通過歐美核准上市並具有便民包裝之藥品,預留給予提高價格的機會,最高可以與同成分同劑型同規格量最高價之價格相同。
新藥研發之目的,在為病患創造更有效及方便之用藥選擇。因此在全民健保資源有限之條件下,鼓勵生技製藥業發展,應藉由其他產業發展促進方案進行,而非由單由健保藥價予以反映,由健保資源作為普遍性的補貼。目前經濟部對於積極在國內投入新藥研發之廠商,已另外投入數百億元鼓勵生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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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