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日前抽驗市售彩色塑膠製品食品容器檢驗結果
前項送驗6件產品均為彩色塑膠製品,依其顏色區分共計為30件檢體,進行材質鑑別,鉛、鎘含量材質試驗及4%醋酸溶液重金屬溶出試驗。
在材質試驗部分,30件檢體之鎘含量均未檢出,此結果與消基會之調查結果同。鉛含量則有6件超出「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在4%醋酸溶液重金屬溶出試驗方面,30件檢體均與規定相符。根據檢驗結果,檢出鉛含量超標之檢體,多為黃色、橘色與綠色。凡不合格之檢體,轄區衛生局刻正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責成業者下架,並依法處辦中。
另本署已於本(98)年3月5日行文各縣市衛生局,請其針對轄區塑膠食品器具容器製造業者進行食品包材之安全性輔導,其中要求業者所使用之著色劑應符合我國食品添加物色素、美國FDA或歐盟色素指引(Color Index)之食品色素級染色,嚴禁使用工業色素染色,若仍無法改善者,則輔導業者使用未染色且以原生塑膠料製造之塑膠包材,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衛生署呼籲,民眾除儘量避免使用色彩鮮豔之免洗餐具容器外,使用時亦應避免接觸高溫食品以確保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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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