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局溫馨提醒:春節返國民眾請記得辦理復保、停保
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具投保資格的民眾,均應持續投保。如有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情形,可以自行選擇「繼續參加健保」或「辦理停保」,如選擇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時,記得要向所屬投保單位申請停保,不能事後補辦。
一、 春節期間返國復保民眾,可以郵寄申請表件辦理
對於春節期間返台省親要辦理復保和停保的民眾,由於假日不上班,民眾可於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下載停復保申請表填寫後,併同入出境資料及簽證、機票等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投保單位或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申請即可。
二、出國6個月以上,已辦理停保者,應自回國之日復保
健保局表示,已選擇辦理停保的民眾,必須出國有超過6個月事實,才合乎停保的規定,如果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因不符規定,健保局將註銷停保註記,並追繳自停保日起的保險費。民眾於出國6個月停保後返國,不論停留期間長短,依規定須辦理復保並以返國日為復保生效日。如再次出國仍然要選擇停保,請於出國前再提出申請。
三、持續投保,保障不中斷
出國是否要停保,是一種選擇權,如果沒有提出停保的申請,視同繼續投保繳費並享有保險給付。過去曾發生民眾辦了停保後,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傷病,結果因為國外醫療費用高,產生醫療保障不足的情況。因此,健保局建議出國民眾選擇持續投保及繳費,則在有醫療需求時可隨時返國就醫;如果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有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的情況時,可以在就診或出院後6個月內檢附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依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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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