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宣布自即日起,全面禁止進口及使用中國大陸製之蛋白粉
衛生署為確保消費者之權益,對其他已進口未檢出含三聚氰胺之中國大陸製蛋白粉,亦要求各進口商,應依據消保法第10條之規定,先行自主回收。
為將此類之產品,徹底阻絕於境外,衛生署已宣布即日起全面停止受理自中國大陸進口該類產品之報驗申請。
衛生署強調,目前我國蛋白粉之原料,除中國大陸外,尚有來自德國、法國、瑞典、日本、阿根廷等不同之國家。蛋白粉係供為加工食品時之黏著用途,使用量大約僅1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在昨天已緊急抽驗市售之火腿(8件)、素火腿(12件)、魚漿製品(12件)、蛋糕(8件),檢驗結果顯示,均未檢出,衛生署將持續抽驗相關原物料及產品,並將加強輔導查核,以維民眾消費權益。另亦呼籲食品業者全面加強自主管理,讓所有民眾,都吃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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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