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DA建議以HFA推進劑取代CFC之推進劑用於治療氣喘等肺疾之定量吸入藥物
經查,目前國內有多張藥品許可證,用於治療支氣管痙攣併發氣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病患需用定量吸入推進劑將藥品送達肺部。多家藥商已經將含CFC推進劑更換成含HFA之推進劑,以減少對環境的迫害。
衛生署隨時監視國內、國外藥物安全訊息,且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亦均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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