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衛生署建置藥物及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
衛生署為使衛生單位線上通報作業發揮更大功效,提供地方?生局同步接獲不良品相關訊息,以利查緝及回收作業之進行,將整合地方衛生單位及藥檢局通報系統,藉由線上通報之便利性及即時性,而成為衛生署、地方衛生單位與藥檢局間不良品通報及回收資訊共同平台,提高通報效率及達成資源分享之行政效益。為此目的,衛生署委託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於5月5日、5月12日及5月19日分別假高雄市衛生局、台中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及衛生署完成召開南、中、北區「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系統-衛生單位線上通報作業討論會」,會中針對修訂衛生單位線上通報系統之內容進行討論。來自全國各區衛生局代表共同參與,與會人員共計約90多人,討論熱烈。藥害救濟基金會將彙整各方意見,作為修正系統之參考。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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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