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社區藥局協助墾丁音樂祭期間,以「要High,不要毒品,勇敢向毒品說不。」作為宣導主軸
會議由衛生署藥政處許蒨文簡任技正擔任主持人,共同參與宣示會議計有:屏東縣藥師公會理事長吳桂女,屏東縣藥劑生公會理事長李太元,打擊不法藥物行動聯盟李炳鈺常務監事、蔡斌智理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科長伍茂祥,屏東縣恆春鎮衛生所主任郭仁雄,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劉淑芬簡任技正及恆春當地與鄰近車城地區之社區藥局藥師(生)均踴躍參加。
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偽藥或禁藥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96年3月23日修正公告生效之藥師法更明定「藥師明知為偽、禁藥而販賣者」,可處以廢止藥師執業執照及藥師證書之最嚴厲處分。
屏東縣藥師公會及屏東縣藥劑生公會表示,藥師(生)負有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職責,因此,該縣社區藥局不僅拒賣毒品,更要成為反毒尖兵。
衛生署亦表示,自94年度全國設置293個社區藥師「藥物濫用防制諮詢站,直接且有效的提供社區民眾藥物濫用防制相關資訊與諮詢服務。墾丁所有社區藥局於藥局內部擺放各類反毒宣導單張及海報等資料,上面載有毒品對人體健康之危害作用及戒治醫療機構名單,並有衛生局、社會局、教育局、勞工局與警察局聯絡窗口電話,若民眾於參加音樂季期間內,發現身旁親朋好友、或剛結識的參加者,有吸食毒品的意圖、或者已吸食、甚至成癮者,請您充分利用上述資訊,進行通報,並且求助,以便讓正瀕臨危機者,迷途知返,迎向新生。
衛生署邀集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打擊不法藥物行動聯盟、屏東縣藥師公及屏東縣藥劑生公會及恆春當地與鄰近車城地區之社區藥局藥師(生)、醫療機構共同以「要High,不要毒品,勇敢向毒品說不。」作為宣導主軸,宣示對打擊不法藥物之決心與努力,為本次”春天音樂季”揭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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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