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抗血栓溶解藥物aprotinin於加拿大執行之臨床試驗BART之初步資料分析,因其較其他抗血栓溶解藥品epsilon-aminocaproic acid和tranexamic acid有較高的出血機率而導致病患死亡之風險,因此自2007年11月5日Aprotinin藥品於全球(包括臺灣)暫停供應,直到BART臨床試驗有最終分析結果,各國衛生主管機關將再進一步評估其風險效益。
衛生署核准該藥品(衛署藥輸字第021440號,卡脈噴靜脈注射液/輸注液 )之適應症為「預防心臟手術使用體外循環所造成之大出血」,衛生署曾於95年12月28日函文相關醫學會有關含aprotinin成分藥品之用藥安全資訊,並於96年10月26日及11月6日發布新聞提醒醫療人員使用抗血栓溶解藥物 aprotinin,應小心避免發生大出血之情形。目前臺灣與全球同步,要求廠商暫時停止供應該藥品,且已要求藥商儘速提供Aptotinin藥品之所有臨床試驗及安全性相關資訊予衛生署以利進一步評估其風險效益,同時嚴密監視國內、外有關該藥品之安全資訊。
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產品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
抗血栓溶解藥物Aprotinin可能導致大出血之嚴重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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