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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國際間發生多起因食用遭李斯特菌污染的沙拉、即食肉品或哈密瓜等食品造成的大規模疫情,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歐盟等國家,已將李斯特菌症列為法定傳染病監測項目。鑒於該疾病嚴重度高,對國人健康具潛藏威脅性,為強化國內李斯特菌之疾病監測及防治,衛生福利部已於昨(10月23日)預告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李斯特菌主要透過吃下受污染的食物,例如:蔬果、生乳、乳酪、肉品、熱狗、魚蝦、冰淇淋等造成感染,大部分的流行都與食物污染有關;也有可能透過受感染的孕婦經由胎盤或產道傳染給新生兒造成母子垂直感染。國際文獻報告指出,年長者、免疫力低下的族群及新生兒感染後,可能引發敗血症或腦膜炎等嚴重疾病,甚至死亡,致死率可達2至3成;孕婦感染後可能會導致流產、死胎、早產,或於分娩時經產道傳染胎兒,造成新生兒敗血症或腦膜炎。

    臨床醫師或醫療機構等相關人員如發現或懷疑病患罹患李斯特菌症,且自病患體內檢出李斯特菌,將被要求72小時內依法通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並將已分離之菌株送衛福部疾病管制署鑑定確認(通報定義如附件)。

    為廣為蒐集各界意見,本預告意見評論為期60天,截至今(106)年12月22日止,相關訊息可至「衛福部首頁/法令規章/衛生福利法規查詢系統/法規草案」項下查詢及提供意見。

相關檔案

  1. 李斯特菌症病例定義(草案)(166)
  2. 李斯特菌電顯圖(美國CDC)(166)
  3. 李斯特菌選擇性呈色培養基生長的菌落(疾管署提供)(166)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