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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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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國小以下孩童及國高中(含五專前三年)身心障礙學生,每人新臺幣10,000元之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其中未滿2歲兒童(108年6月1日以後至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期全面解除前出生,並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的孩童)由衛生福利部負責發放作業。第一階段對於領有110年5月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的民眾,已在6月15日直接入帳至25.85萬名孩童的原申領帳戶,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則與教育部一致,由孩童的父母或監護人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10000.gov.tw)或實體ATM請領。
 
衛福部表示,對於因故或有特殊狀況無法在第一階段透過網路或操作ATM者,配合教育部的規劃,自今(110)年7月15日起開放郵局臨櫃領取,民眾可就近洽各郵局辦理。第一階段所提供的網路、實體ATM,以及第二階段新加入的郵局臨櫃服務,都將受理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到9月30日為止。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為使第二階段的郵局臨櫃申領作業簡便快速,以及配合資料庫作業,以孩童於7月9日前(含當日)是否已領有健保卡作為基準日,分別規劃申領人(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臨櫃申請時應攜帶的證明文件: 
一、 孩童7月9日前已領有健保卡者:
請攜帶孩童健保卡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孩童健保卡有如遺失情形,申辦前請先洽健保單位補發卡。
二、 孩童7月9日前無健保卡者:
請攜帶有孩童之戶口名簿正本或孩童之身分證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
 
至於部分民眾反映,其所照顧的未滿2歲孩童沒有健保卡,身邊也沒有戶口名簿正本,衛福部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及協助其順利請領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可依下列程序申領:
(一)由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其中一人,寄送下列證明資料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1. 孩童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 申領人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3. 申領人如非孩童父母或監護人,應再檢具足以證明為孩童實際照顧者之文件或切結書。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後,會轉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查核;等資料查核通過後,再請民眾攜帶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公文、申領人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以及孩童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洽郵局臨櫃辦理。
 
衛福部呼籲,本次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至遲可在今年9月30日前透過網路、實體ATM或郵局臨櫃領取,為避免不必要的移動與群聚,符合領取資格者,建議可優先利用網路申領,快速又便利;若利用實體ATM及郵局臨櫃領取,也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範,保持社交距離。
 
衛福部相關紓困規定、措施等詳細資訊,公告於衛福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4.0措施(https://covid19.mohw.gov.tw/),提供民眾查詢。同時也提供專人諮詢服務,1957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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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